啥?出租屋不按规定登记备案,要被处罚?
对!2021年3月2日起出租屋申报开始啦!现在贵阳市对出租屋房屋不按规定登记,将会被依法处罚!
那房东为什么要进行自主申报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将依法处理。
那房东需要做什么呢?
一、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作为境外人员,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二、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房东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等基本情况进行报送。
为了方便群众,贵阳市公安局开发的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可以提供房东自主申报的便利,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学习自主申报的流程吧!
一、注册
首先可以通过关注【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和扫描智慧门牌两种情况访问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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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点击下方菜单【智享民生】
情况二:微信扫描智慧门牌(打开微信扫一扫门牌上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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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便民服务平台首页-触发登录-立即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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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可输入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用户,点击【注册】进入注册流程。
1)登录页面:
2)注册流程:输入手机号、密码,点击【注册并登录】,即注册成功。
二、出租屋备案登记
1.点击首页【出租屋备案登记】
2.点击页面下方【添加出租屋】
3.完善出租屋地址:
情况一、通过关注访问的,需完善区、县,社区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后,点击【确定】
情况二、通过扫描智慧门牌访问的,需进一步完善单元、楼层、户室号,点击【确定】
4.完善房屋信息,点击【确认添加】,即:出租屋成功备案
出租屋登记成功了!
成功后需要添加承租人和居住人。请往下走
在这个页面添加承租人和居住人信息
1) 承租人登录便民服务平台app,点开出租屋备案登记,打开出租屋
2) 添加居住人
可添加承租人本人为居住人,也可添加其他人为居住人
好了,添加完成了!
不按规定登记会怎么样呢?
不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信息、出租屋出租人、管理人将面临:
1、罚款(最高可罚500元,涉及外国人的最高可罚2000元)
2、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来源: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来源: 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