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2024-11-21 22:54:15
0
2022年8月4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杰晨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杭锦后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对经侦大队民警帮助其挽回损失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5月8日,刘某到杭锦后旗公安局投案自首,称其于2021年12月份、2022年2月份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杰晨汽车租赁公司分别租赁了一辆奥迪A6汽车和别克GL8汽车,并于2022年陆续以自有车辆的名义将这两辆车分别以8万元、4万元抵押至杭锦后旗某二手车交易公司。至刘某投案当日,其租赁车辆租金及抵押借款本金、利息无力归还,造成汽车租赁公司及二手车交易公司双方经济、财产损失。
接到案件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侦办此案,召开侦办研讨会,迅速制定侦破方案,在明确侦查方向、找准案件突破口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全力追赃挽损。在查找车辆位置信息时,办案民警发现涉案车辆GPS信号已被关闭,车辆下落不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与涉案二手车交易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查明车辆下落,并对涉案车辆进行扣押。办案民警克服疫情困难,不畏艰难、不分昼夜,本着“快速侦破,极力挽损”的工作要求,于2022年6月29日侦破此案,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杭锦后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月4日经侦大队将涉案车辆发还给临河区杰晨汽车租赁公司,及时为该公司挽回损失;同时该嫌疑人亲友已为其偿还二手车交易公司抵押借款。
来源:杭锦后旗公安局
编辑: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