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租车价格一天多少钱(蚌埠租车不给钱 法院这样判)

管理员 2024-09-20 00:00:53 0

蚌埠:租车不给钱 法院这样判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赵某主张,要求被告年某支付租赁款1820元、违章罚款损失320元,合计214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并称:被告年某于2021年7月17日从原告手中租赁车牌照为“皖CDN667”的车辆自驾使用,约定日租金260元,于2021年7月24日归还,经过原被告双方结算,被告共欠原告租赁费1820元,租车期间违章导致罚款损失320元,共计2140元,被告出具欠条一张,经赵某多次催要,至今未付。被告年某经该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缺席审理。

本案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原被告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了租赁物,被告亦应依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现被告未依约支付租金,赵某诉请年某支付租金1820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原、被告在《租车协议》中约定,承租方承担由于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年某在《欠条》中确认因违章产生了罚款320元,赵某要求年某支付该经济损失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年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该案的审理。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年某向原告赵某给付租金1820元及违章罚款损失320元,合计2140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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