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租车公司价格表明细2022(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管理员 2024-09-23 01:23:55 0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增强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我市“转作风 提效能 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工作落实落细,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乌海市盐业公司原董事长赵炬宾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0年至2015年,市盐业公司原董事长赵炬宾、原总经理安文胜、原总经理姚新平、党支部原书记王彩莲、办公室原主任杨学文等人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此外,赵炬宾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赵炬宾、安文胜、姚新平、王彩莲、杨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乌海市盐业公司原总经理王革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8年至2021年,市盐业公司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时任公司总经理王革负领导责任。2022年1月,王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乌海市劳教所(后更名为强戒所)原所长贾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5年,市劳教所违规截留场地租赁收入、租车收入、生产习艺费和超市收入等资金,用于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发放福利、伙食补助、带工补助等津补贴。时任所长贾杰负直接责任。此外,贾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贾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4

乌海市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工作人员李东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20年12月,李东在呼和浩特市参加自治区某工作会议后,违规多报销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共计360元。2022年1月,李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几起典型案例再次警醒我们,“四风”问题依然顽固复杂,积习甚深。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汲取教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遵守市委“八个严禁”和“四个坚持”规定,立足本职岗位砥砺作风提效能、凝聚力量促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结合我市“转作风 提效能 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暗访、执纪、追责、曝光“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对“四风”问题盯住不放、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助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内蒙古乌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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