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迈入青春期的孩子烦恼多,而面对进入青春期孩子的父母,烦恼也多。这不,面对自己刚上初中的女儿莉莉,老孟家实在五味杂陈。看着“吾家有女初长成”,老孟夫妇很是欣慰;然而面对自己的女儿踏入青春期,逐渐有了自己的小世界,甚至面对网络的时间越来越长,跟父母的交流越来越少了,老孟夫妇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担心和失落感。
然而最近女儿虽然减少了在网上冲浪的时间,但却显得忧心忡忡,总是在家里心不在焉,尤其面对妈妈时,莉莉总有些紧张,这引起了老孟夫妇对女儿的担心。再三追问和关怀下,莉莉才坦白了自己的那些烦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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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最初的烦恼,是自己之前使用过的一个QQ号“弄丢了”。起初,莉莉以为是自己久未登陆,忘记了密码,但接连试验了多组自己常用的密码,都无法顺利登陆,再搜索了自己这个QQ,发现头像跟昵称也变了。莉莉心里有些郁闷,该不会是自己被“盗号”了吧。
号码被盗了,该怎么办呢?莉莉思寻着,要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于是,她通过在新申请的QQ号里搜索“QQ盗号群”,一来想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类似经验可以借鉴,二来,都说网络世界“卧虎藏龙”,说不定就能遇到什么网络高手能帮自己把号码要回来。果然,刚加进群聊,就看到群里有自称“黑客”的网友,称自己可以帮忙盗QQ号。
这正合自己意!于是莉莉立刻加了对方好友,而这位“黑客”爽快地表明以自己的技术,完全是“小事一桩”,并慷慨地表示,莉莉只需要支付50元,就能帮莉莉“盗”回她的号码。只需要50元,那实在太划算了!莉莉立马给对方转了50块,并满心期待重获自己QQ号的瞬间。
02
满怀希望的莉莉,非但没等来自己的QQ号,反而等来一连串的“套路”。在支付完50块以后,“黑客”以支付“会返还的定金”为由,向莉莉又要求暂先支付200元,莉莉不疑有他,爽快地转账。随后,“黑客”又以保密协议、提取密码协议、至尊宝软件协议、清除手机密保、消除手机绑定等理由要求莉莉继续转账。
为了拿回QQ号和不断支付出去的“定金”,由于抱着侥幸心理和对“黑客技术”的敬仰,被绕得云里雾里的莉莉持续按照指示不断地给“黑客”提供收款码进行转账,从开始的几百块钱一笔渐渐地上升到以万为单位的转账。直到莉莉绑定的母亲银行卡的因余额不足再也无法持续转账了,“黑客”便不再主动联系莉莉,而此时,莉莉已经被诈骗五万四千余元,将母亲银行卡里余额从五位数变成了个位数。
这一切,终于从小烦恼,变成了大烦恼。意识到了自己受骗的莉莉,忐忑不安。一方面难以接受自己被骗的事实,另一方面害怕遭到家长的责骂,于是将跟“黑客”的QQ和聊天记录悉数删除。然而莉莉这些天的情绪异常最终还是被关心自己的父母发现了。面对父母的追问,莉莉终于坦诚了自己受骗的过程,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报了案。
03
根据莉莉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这宗诈骗案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并迅速采取了抓获行动。原来,莉莉遇到的“黑客”,并不是莉莉心目中具备能够驰骋网络的知识储备和技术的“黑客”,而只是两个早早结束教育混迹社会的毛头小子,名叫阿明和阿良。
经侦查,自2019年5月开始,阿明和阿良,通过在加入“QQ盗号”群等相关群,多次在群中通过捏造自己 “黑客”的特殊身份,声称自己能提供“盗号”服务,主动接近新加入群里,有“盗号”需求的人。在双方达成“交易”意向,收取了对方预先支付的“报酬”后,便失联或是拉黑删除对方。然而最先被抓获的,却是另一个叫小凡的男孩。小凡被抓获时有些错愕,自己并没有对莉莉实施诈骗,怎么就被抓了?
小凡是阿明的朋友,比起阿明小几岁,但两人志趣相投,于是总是相约着喝奶茶、打打游戏。2019年4月,回老家待了好一会的阿明始终没找到好差事,便又从老家返回深圳想谋点出路。正在这时,他的新舍友阿良称有“好差事”要介绍给他,正是冒充“黑客”进行诈骗的事。
一开始阿明只是出借了自己的收款码,并收点“出借费”,但是很快“出借费”并不能满足于他。于是在阿良的“指导”下,过了个把月,阿明“出师”了,也开始布起各种“黑客盗号”的骗局。进行诈骗一段时间后,阿明的收款账号因为异常被封了,他需要一个新的收款码帮忙收取骗来的钱,于是他开始惦记起作为自己朋友的小凡。
04
阿明联系上小凡,毫不隐瞒地告诉小凡,自己正在做的“好差事”,问小凡能不能出借自己的收款码,“支持”一下他。小凡心想,只是出借个收款码,能赚点“出借费”和“奶茶钱”,又能“帮忙” 自己的好朋友,于是果断地答应了。此后,小凡确实感到阿明“诚不欺自己”,不仅“出借费”和“奶茶钱”都没有少他,有时候阿明还会带小凡去做头发作为答谢。
于是小凡便跟阿明形成了一种出借收款码的“默契”,只要阿明向他一借收款码,他便知道阿明的“好差事”又要来了。小凡从来不细问阿明诈骗的对象,只是将收款账号里新收到的钱,立即转给阿明。2019年的6月,阿明继续在各种QQ“盗号”群里寻找自己的“猎物”。而这一次,他遇到了急于想找回自己丢失QQ号,对“黑客”深信不疑,又极其爽快答应转账的莉莉,从来没有这么顺利得手的阿明“惊喜”至极。可能是怕小凡嫉妒,这一次阿明并没有借用小凡的收款码,而是借用了对他从事诈骗之事丝毫不知情的朋友的收款账号,并谎称这些收款都只是赌博赢来的钱。
一天,阿明在奶茶店闲聊间将莉莉的情况透露给了阿良。阿良一听,觉得机不可失,一定要“乘胜追击”。于是对阿明提出了,想要接手莉莉这个“客户”,继续行骗。他本想用阿明的手机继续行骗,却恰好遇上了阿明手机没电,于是便向刚好来喝奶茶的小凡借用手机。“阿明手机没电了,借你的来登个QQ,有‘好差事’。”阿良陈明来意后,小凡心照不宣地将手机借给了阿良行骗,他没想到,这次只是出借了手机,而也却将遭受牢狱之灾。
05
在小凡的协助下,同日,阿明被顺利抓捕归案,随后阿良也被抓捕归案。阿明、阿良及小凡,被深检君的小伙伴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最终,阿明、阿良因触犯诈骗罪均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一万元。
而小凡,作为本案的从犯,因认罪认罚,为公安抓捕同案犯提供协助,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三千元。故事到了这里要告一段落了,这群混迹社会的毛头小青年,有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小编想说,违法之事不可试,违法的边缘不可探。阿明跟阿良不务正业,将诈骗之事当成了“好差事”,最终换来了牢狱之灾,实属咎由自取。
而没有对莉莉实施诈骗的小凡无辜吗?其实不然,他自始至终,对于阿明等人实施诈骗的行为都是全然知晓却不加以劝阻,也在明知阿明等人目的是用于实施诈骗的情况之下,依旧为其提供协助作案完成的收款码和手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的共犯。“黑客”的存在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像莉莉这样初入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甄别能力有限,也希望父母师长等各方对于孩子们能够多加关心和引导,教会孩子在“卧虎藏龙”的网络世界里要多个心眼,学会有困难要求助于合法合规的正常渠道,即便遇上骗子,也要及时止损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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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