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2024-10-06 0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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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显然属于个人隐私,配偶之间偷看上述内容是否违法主要涉及是否侵犯对方的隐私权。
隐私权法律规定关于隐私权,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有明确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由此可知,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害,当然也包括配偶之间。
所以,未经对方同意,配偶之间偷看微信聊天记录是一种侵犯对方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隐私权&知情权既然偷看对方微信聊天记录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从中发现了对方出轨的证据,这种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会被法庭采纳吗?
这涉及到法律对配偶之间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平衡考量。
我国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一般认为,这是一种倡导性而非强制性的义务。虽然法律没有将出轨明确规定为违法行为(重婚除外),但它既不符合公序良俗,也为社会道德所谴责。
因此,如果一方出轨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或者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配偶偷看微信聊天记录发现的相应证据,法庭通常会予以认可和采纳。
法律上的任何权利都有其边界,夫妻之间正当的隐私权固然各自受到保护,但当一方违反了忠实义务时,配偶一方的知情权亦将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