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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2: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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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发布文件
就关于调整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相关标准作出批复
(文件截图)
批复明确,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含三县)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职工缴费基数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低于3429.11元/月,上限不高于17925.42元/月。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拟分为七档,一档为685.82元/月,二档为956.02元/月,三档为1195.03元/月,四档为1792.54元/月,五档为2390.06元/月,六档为2987.57元/月,七档为3585.08元/月。
以上调整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蚌埠日报社
记者:江海
编辑:侯靖 校检:谢祖武
审核:朱素贤 成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