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2024-09-21 23: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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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的相关要求,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沪府规〔2022〕5号),近期,市房管局发文明确本市2022年住宅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如果原缴纳期限在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可按原缴纳期限顺延三个月缴纳;顺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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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2022年住宅项目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