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在李忠堂收到8万元后。
突然提出。
我希望和评委们一起去!
李忠堂把8万元放进一个棕色的肩布包里。
原来,这位老人是想把钱存到银行里,跟在车后面。
“打车到20块钱,再回到40块钱,我不愿意花这笔钱。”
对于李忠堂来说,40元钱足够他和妻子几天的生活费。
在进城经商之前,他们都是步行,往返30公里的山路大约需要4个小时。
在存完钱后,执行法官再次开车送老人回家。
李忠堂夫妇十分感动。
“太感谢了,做梦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以后再也不会向任何人借了。”
老两口特意洗了一大锅胡萝卜招待大家。
案例二、
被告商场因经营不善关闭,无法联系到主要负责人。
如何才能追回欠款?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李鹏坤绞尽脑汁,成功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催缴货款,成功解决了一起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原告安某是一名酒类经销商。
2017年2月9日,在被告商场正常营业期间,安某向某商场提供白酒货款共计10800元。
2017年7月29日,某商场向原告退还货款5940元,其余4860元白酒货款不予退还。
为此,安某多次向某商场索要货款,某商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在购物广场因管理不善而关闭后,安某没有要求付款。
2022年2月18日,安某将某购物广场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
李鹏坤法官受理后认为,该案是一起涉及营商环境的案件,必须快速高效办理。
然而,购物中心已经关闭,起诉书根本无法送达。
它只能通过公告来送达,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会浪费很多时间。
经过深思熟虑,李鹏坤法官试图通过网络查到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苏某某,随后又试图通过法院内网与苏某某户籍所在地泌阳县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寻找苏某某。
泌阳县法院将苏某某户籍所在村委会的联系方式发给了李鹏坤法官,最终,在村委会的帮助下,李鹏坤法官联系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经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苏某某当即还清欠款。
事后,安某到法院申请撤诉,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