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简称“华南师大”,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国培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广东省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为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理事单位。
截至2021年5月,学校有广州石牌、南海、广州大学城和汕尾4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3万平方米,图书402万册;专任教师2577人;有全日制本科生在校26972人,硕士研究生9700人,博士研究生1213人,博士后在站275人,留学生578人。
(一)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专业英语、文秘、环境设计、动漫设计、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教育管理、学前教育、教育学、数学教育、体育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工商管理(工商管理方向)、工商管理(现代企业管理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行政管理(电子政务方向)、网络工程、公共关系学、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关系等。
(二)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报名条件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三)华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时间每年开设三次考试,分别在每年1月、4月、10月份举行,每次考试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各位考生可根据当年考试开考课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报考。
(四)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条件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⑤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五)自考毕业证书效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