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专本套读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管理员 2024-11-25 09:34:30 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临夏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临夏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促进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保障。为了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细,高质量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甘肃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临夏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贯彻国家、省上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紧盯“四清”目标任务,完善“十个一批”工作机制,拓渠道、优服务、强保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今年,我州应届高校毕业生共10640名(其中本科4696名,专科5944名)。有意愿在州内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有5605名(其中:临夏市1091名,临夏县870名,积石山县711名,永靖县578名,东乡县541名,和政县482名,广河县589名,康乐县743名),结合我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按照“四清”工作法,确保全年实现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85%以上。一是做到人员清。全面摸清应届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重点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户、边缘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二是做到岗位清。由编制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人社、工信等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空岗情况,科学合理提出招录、招聘计划。三是做到需求清。摸清全州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需求。四是做到政策清。组织、人社、教育、卫生、工信等相关单位细化落实的具体措施,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三、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通过招录、招聘考试、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各类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转移就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十个一批”扩岗行动,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一)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就业一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和基层项目招募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今明两年,机关空缺编制和职位主要用于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今年计划招录84名;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考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今年计划考聘40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07名。

  (二)扩大基层服务就业一批。积极争取省上扩大我州“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计划招募“特岗教师”848名,8月底前完成招考工作要。对经省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今明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可以直接聘用,由县市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积极支持灵活就业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籍和档案转入生源地或就业地市级或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给予最长两年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时间由一年延长到两年。

  (四)挖掘企业岗位就业一批。引导各类企业以招募创业合伙人、员工招聘、提供实习和见习岗位等多种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在临国有企业要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占新招聘人员比例不低于70%,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中小微企业招聘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名毕业生给予1000元补贴。根据企业需求,继续扩大进企业服务规模,引导支持5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就业,重点支持东乡县和临夏县两个未摘帽县。积极联系国家、省上对口帮扶企业,争取在我州开展专场招聘会,并积极推送有关高校毕业生信息,在有关招聘中优先聘用临夏籍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招聘活动就业一批。全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11个专项招聘活动和县市灵活就业招聘会,研究制定具体招聘方案,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载体,强化服务支持,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活动,力争3000名左右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约上岗。

  (六)鼓励自主创业就业一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有意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的,优化放贷服务,适当简化放贷程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利用现有的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设施,采取依托、挂靠、互补等形式建设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场所,创建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1家、州级2家,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400名左右。

  (七)开发见习岗位就业一批。大力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加强和规范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和留用率。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参加见习。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发见习基地,设置3—12个月的见习岗位,吸纳安置200名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就业,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八)动员参军入伍就业一批。进一步落实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将大学生参军入伍纳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军营建功立业。认真细致做好服务,对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持续关心大学生士兵锻炼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

  (九)精准帮扶兜底就业一批。深入开展走访调查,通过“一人一策”的方式,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发挥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走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零就业高校毕业生家庭,帮助建档立卡和零就业家庭中高校毕业生通过推荐企业岗位、参加转移就业、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形式,确保每个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十)强化技能培训就业一批。支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创业就业培训经费。建立健全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多层次、多元化培训和实训体系,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多渠道补齐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短板。

  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一)优化就业办事程序。落实省上“办事不求人”的要求,持续推进服务深化细化,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流程,积极推动网上签约,推进使用电子报到证和网上改派,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快推进择业期内调整改派手续由毕业学校网上一次办结,努力实现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不用跑”。严格落实“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创新就业招聘方式。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努力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校企行”专项行动。进一步拓展创业带动就业空间,释放一批就业岗位,在州内各国有企业充分释放岗位需求;每个企业推出一批就业创业导师,择优吸纳到我州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发布一批创新创业需求,州内企业提出技术创新需求清单,由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创业团队采取“揭榜”方式承担攻关或创业任务,由企业择优支持创业项目;对接一批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市场潜力大、亟需企业支持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和项目开展推介和对接;打造一批创业就业服务品牌;结合2020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活动,开展“校企行”专项行动成效专题展示和系列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开展“百日冲刺”专项行动。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每年5月-8月中旬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发改委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百日冲刺”行动。各部门要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实招、出管用的招、出有效果的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图,在“百日冲刺”期间,要及时召开调度会、现场会,通报工作进展,督促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确保全州高校毕业生有业就、就好业。

  (五)发挥高校主体作用。积极对接全国各地有临夏籍高校毕业生的高等院校,发挥高校信息覆盖面广、就业渠道多、人脉资源丰富等优势,优先推荐临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全国各地有实力、有前景的大型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各行各业就业。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要放眼全国,积极推荐毕业生到全国各地就业,健全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配齐配强就业部门负责人和就业工作人员,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00。保障招聘专用场地使用面积,1000名以下的要达到200平方米,每增加500名毕业生增加50平方米。注重做好教研工作,按学生人数、教研需要等,落实工作经费,配备素质较高、专兼结合的就业创业课程教师。

  (六)发挥帮扶单位作用。各帮扶单位要立足行业职责,积极找寻就业门路、广泛联系就业渠道,为帮扶村高校毕业生开辟就业创业的门路。帮扶责任人要与有高校毕业生的家庭,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意愿,耐心讲解就业政策,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广泛搜集各方面的招聘信息,帮助尽快就业,走上创业之路。扶贫、人社、教育等单位要把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纳入就业扶贫业绩考评内容,对通过帮扶实现就业创业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表扬。

  五、强化就业创业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靠实工作责任。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衔接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形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合力。宣传部门要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组织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公务员考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等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三支一扶”、事业单位考聘等组织,引导进企业服务,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创业贷款扶持等政策的落实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教育部门要通过举办校园招聘会等形式推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等招聘工作,强化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统计、更新和跟踪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下达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促进就业创业资金,进一步规范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信部门要动员各类企业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配合做好服务和稳岗工作。

  (三)持续改进作风。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采取超常举措,保持旺盛劲头,尽锐出战,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与保障民生相结合、与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坚决杜绝“被就业”“假就业”,严防就业率“掺水”,确保就业数据真实有效。对落实政策力度大、就业创业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政策落实不力、甚至设置门槛、推脱、怕担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深入广泛宣传。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懂的方式,详细解读各项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广泛宣传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多方推送就业信息,营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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