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2024-11-25 03:38:49
0
为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促进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经校外培训机构申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实地勘察,上报局务会研究决定,确立了2021年新审批、变更及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日
监督电话:0482-8245455,0482-8214564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办学许可证》
校外培训机构新审批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名单
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名单
来源: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编辑:王康莉宁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兴安日报》官方头条号